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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忠 (1891-1940)
字荩忱,山东临清人。自幼随父在任所读私塾,后考入天津政法学堂,不久转入济南政法学堂。1914年秋,投笔从戎。1916年在冯玉祥部任差遣。1933年3月,参加了长城抗战,在喜峰口战役获大捷。1935年被授陆军中将。“七?七”事变时,他为对日作战前线的一员高级将领。1937年底任命为五十九军军长,前后参加了临沂、徐州、鄂北等之役。
1940年5月,日军集结了15万余人,分三路进攻枣阳、襄阳、宜昌等地,企图迫使重庆政府接受所谓的“和平条件”。时任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第五战区右翼兵团总指挥的张自忠自知此役关系重大,坚持亲自渡河督战。并给副总司令冯治安及所部团以上将领发出书信两封,表明了以死报国的决心。5月16日,张自忠在湖北省宜城县南瓜店村东山脚身陷重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不顾个人安危,让负伤的部下和前苏联顾问撤退,而自己临危不惧,奋勇杀敌,身负数弹,壮烈牺牲,时年49岁。重庆国民政府在张自忠牺牲后特颁抚恤金10万元并决定为其举行国葬,追赠为陆军上将。1940年11月16日,重庆政府军政要员和当地各界代表将张自忠安葬于重庆著名风景区北碚梅花山麓。“文革”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授予张自忠革命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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