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档案馆库建设
1、要加快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县档案馆库建设,其中展厅和利用大厅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使新建档案馆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在遵循“靠近政府、接近文化区、远离工业区”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备的地域建馆原则的基础上,突出“五位一体”功能要求,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重要档案保管基地功能、档案信息利用中心功能、现行党务政务信息利用功能、以人为本的社会休闲服务功能。使其建成有时代风貌、现代水准、反映地方形象的具有开放性、社会性、文化性、标志性建筑。并要充分体现现代气息和更丰富的文化内涵。
2、建成后的档案馆要尽快完善配齐档案安全管理及办公的基本设施和满足档案利用服务要求相应的设备设施,满足档案管理、利用功能的需求。并加强档案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使其达到“八防”和国家二级标准。
二、档案法制建设
1、“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科学修定、完善档案规章体系。
2、加大法制队伍建设,理顺县域执法体制,构建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行政执法体系。要规范档案执法检查程序,加大督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案件。
3、认真搞好档案普法宣传、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网络技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较有影响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合“五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
三、档案资源建设
1、“十一五”期间,要加强档案馆资源建设力度,在县新馆落成后,计划分三年接收县属各立档单位应进馆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10万卷进馆;同时向社会广泛征集档案资料,重点征集反映地方特色档案和名人档案2000件。
2、积极开展现行文件阅览建设,在接收各单位纸制文件的基础上,接收电子文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社会各界阅览、索取。
3、拓展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利用馆藏档案资源举办以县史为主题的综合陈列展、馆藏精品展、名人档案展览及多样化的专题巡回展和公园宣传牌展览等,面向社会长期对外开放。并围绕市、县中心工作,出精品,争取馆内每年举办一期大型展览,参观人数达万人以上。以档案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来吸引旅游者和休闲者。并完成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年一次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县档案馆数字化工程
1、建成并完善档案信息局域网,进一步扩大档案目录中心的功能,加快建设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全文数据库、开放档案数据库、照片档案数据库、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专门档案及基层档案等数据库。完成馆藏全部档案文件级目录计算机录入和检索,完成馆藏重要档案、开放档案、声像档案及利用率较高的土地、婚姻、知青等门类档案原文扫描和数字转换工作,实现全文图形检索。
2、完成国家和市馆清代、革命历史、建国后馆藏档案案卷目录的报送工作及接收基层档案室录入的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目录著录工作,完成我县档案馆目录中心建立工作,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五、档案网站建设
1、“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县档案馆网站,不断完善、丰富档案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有计划地上载开放档案目录,有选择性地上载已公开的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利用服务,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作用。
2、加强档案馆网络及数据库管理,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馆内档案管理系统及完善的网络应用安全体系和计算机应用保障体系,进行档案计算机网络有效管理。并使网站点击率争取达到万次以上。
3、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和监督,并进一步加强县馆与县委、政府、市局和17个区县局馆网站的连接和信息互补工作,不断促进更大范围内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共同为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
六、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1、“十一五”期间,县档案局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各立档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和有效。依法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
2、县档案馆要配备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相适应的电子档案归档、存储、检索等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信息化设施,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接收已实行办公自动化单位的电子档案。
七、档案馆服务和重点档案保护与抢救
1、“十一五”期间,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拓新服务领域,全面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将档案馆内可公开的档案及时、方便、快捷地向社会开放,继续做好馆藏(1977-1981年)满30年到期档案的开放、(1956-1960年)满50年到期档案的鉴定和全程代理服务工作。
2、完善馆藏档案的保管、保护制度,保证档案保护经费,对馆藏永久、长期档案实行分库、分级重点管理,科学规范的管理好档案,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3、认真做好党和政府赋予档案馆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制定机关应当按规定将纸质正式文本及其电子文本抄送市或区县档案馆”的规定,做好接收、管理和查阅工作,并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为公众免费查阅提供方便服务。
4、加大抢救工作力度,采取现代化技术和设备,抓紧对档案馆馆藏重点档案的抢救,最大限度地延长珍贵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编研和教育基地工作
1、“十一五”期间,在继续搞好现有编研材料续编的基础上,搞好《延庆县档案志》的编撰工作。
2、结合社会需求,增强服务性,优化选题,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合作,共同编辑能为县中心工作服务的高质量编研成果5部。从而提高档案工作的知名度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提高展览质量和展览水平,紧紧围绕市和县的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好具有延庆地方档案特色的各项展览,为宣传教育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及广大群众,服务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九、加强基层档案工作
1、“十一五”期间,各立档单位要加强档案室建设,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并对档案室的投入有明显的增加,各级档案室的保管和利用设备设施有较大的改善。争取与本单位办公现代化建设同步发展。
2、提高档案整体质量,依法按期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规范文书和电子文件等档案的积累、归档和管理工作,并争取在“十一五”期间,50%的立档单位实行计算机检索和30%的单位使用专门软件及局域网络管理,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为领导决策服务能力。
3、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现代企业档案工作,完成全县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统一保管工作和与工商联合会合作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及信用档案工作。
4、加强小城镇建设和重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各专业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抓好“三农”档案工作,促进376个村级和20个社区档案工作的开展,推动全县基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并继续做好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十一五”期间争取20%的单位达到市一级标准;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先进村标准。
十、档案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
1、“十一五”期间,在认真做好基层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需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及综合知识相结合的培训,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争取5年内档案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年人均续教达到72课时。
2、对外档案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手段,立足本县、面向全市和全国,结合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扩大延庆档案工作的影响,加大档案社会宣传和社会影响的力度,为我县档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十一、加强科研工作。“十一五”期间,结合延庆档案事业发展的特点,开展科研工作,重点研究与社会服务相关的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等方面科研课题两个。从而,提高我县科研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促进档案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
实施项目
一、
档案馆新馆建设和装修工程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延庆县档案馆在“十一五”初新馆建成后,加快装修、完善设施设备,以保障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为目的,使档案馆建设成为突出延庆地方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并做到经济、实用,符合文化广场的总体要求。
新档案馆一楼展厅布展及档案库房密集架安装、办公设施设备,需配备资金400万元。
二、电子档案信息化及电子文件归档、数据库建设
在全县无纸化办公和网络化条件下,全县电子档案今后的即时接收、归档、检索、阅览等项工作及馆内档案数据库建设,需建立接收、存储、利用信息化服务及网站设施,以满足今后各级部门、社会各界及个人的查考利用。
此项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50万元。
三、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工程
为了加强对馆藏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加大对濒危档案的抢救力度,需购置抢救设备,采取措施,对馆藏及征集到的各类珍贵档案资料进行抢救。
此项工程投资每年约10万元。
保证措施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档案法》和《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的职责,加强对档案事业人、财、物的投入,保证县档案馆库建设资金和档案保护抢救、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档案资源建设经费,使档案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有合理增长。县政府对困难单位的档案室设施建设应给予资金扶持,争取到2010年处级机关、乡镇以上单位全部实现档案计算机管理。
二、把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纳入县信息化建设相应规划,争取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将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及电子政务和电子党务建设结合起来。
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做好档案服务。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引入竞争、评先机制,提高档案的服务水平。深化档案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保障档案事业能在以法治档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四、建设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档案业务指导新模式。拓宽档案服务的新领域,加大依法监督的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引导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全面提高全县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县档案人员争取达到本科以上学历,30%的档案人员达到中级以上职称。并努力加强档案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培养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档案人才。加强现代化管理手段技能的培训和档案学术与技术研究。并发挥市档案学会延庆会员小组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和学习考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推动对档案工作领域新问题、新挑战的研究。
全县各档案部门要根据规划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档案局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规划的监管,保证规划的实施。为不断促进全县档案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