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确保我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档案工作与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更好地为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北京市房山区
“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区档案事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构建起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房山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档案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档案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区档案馆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注重抓基础业务建设,在档案收集、保管、开发利用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档案宣传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档案部门服务意识增强,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效果显著;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档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取得的成就,为“十一五”期间全区档案事业的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档案法制观念还不够强;一些单位或部门档案机构还不健全,档案人员岗位还不稳定,档案安全保管等问题还没得到有效解决;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档案科研和学术研究与档案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此外,档案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档案资源整合与服务、档案工作如何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及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等新问题。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我区档案事业在“十一五”期间有新的更大的发展。
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档案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档为保障,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整合、共享为突破口,不断增强档案服务的主动性、开放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区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档案法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明显增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成效显著;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更加扎实,档案资源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档案科研教育水平得到提升;档案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以档案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为途径,进一步提升档案公共服务综合实力。围绕中心工作,准确定位,以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业务建设、新馆设备设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主要工作任务为目标,确保全区“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档水平,全面推进档案法制工作。
(一)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全区档案事业有序发展。
(二)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工作水平。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三)全面行使《档案法》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执法检查程序,细化检查标准,注重实际效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开展以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享有的利用档案权力和应尽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档案法制宣传。以“五五”普法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大众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2007年是《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配合市档案局举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纪念活动。同时加强与区委党校和区人事局等部门的联系,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公务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网络手段开展内容丰富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档案信息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北京市档案局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文件及标准,根据我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房山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中。依据《北京市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文件管理功能审定标准》、《北京市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北京市档案数字化制作规范》、《北京市区县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加快我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完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适应我区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区档案局馆2006年迁入新址后,要配备和更新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硬件设施设备。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提高档案局馆和基层档案室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应用水平,统一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文档一体化和馆室一体化管理。配备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能够满足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及设施,提高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存储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
(三)强化基层单位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规范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要按照国家、市、区关于《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和《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文件形成、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有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地收集归档与移交,实现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和纸质文件的同步归档及有效规范管理。把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做在档案进馆之前,从源头上建立数字档案。
依法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基层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专业培训,提高档案信息化专业管理水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将各单位电子文件收集和归档情况纳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推动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规范管理的进程,为全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打好基础。
(四)加快档案目录中心建设。一是充实和完善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完成文书档案、婚姻档案、招工档案、知青档案和图书、报纸等馆藏所有档案、资料的案卷级和文件级条目的录入工作,覆盖率达到馆藏档案案卷的100%。并进一步做好档案馆数据库间的合并工作,尽快建立一个资料完整的多功能数据库;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档案室文件级目录的管理工作。做好处级立档单位档案室向目录中心移交文件级条目的工作,并做好目录移交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实现覆盖全区的档案目录的资源共享;三是目录中心2007年底前完成总计107899卷的革命历史档案、建国后文书档案和民国、明清档案的案卷级目录的采集工作。
(五)加速档案馆数字化建设。本着“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一是重点加强珍贵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2010年前完成共计八万余页的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和民国档案的全文数字化转换工作。二是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移交进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网络环境下电子档案的接收尝试工作。加强我区电子档案、数码照片等数字档案的接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数字档案的馆藏覆盖率。
(六)规范和优化档案局馆网站。区档案局馆2006年迁入新址后,以市档案局馆网站为依托,建立全新的区档案局馆网站,使网站结构更合理、内容更丰富、功能更强大、作用更明显。通过网站加强档案信息宣传,继续开展网上提供现行文件目录、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和部分开放档案内容以及馆藏图书资料目录等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提供网上查阅现行文件原文的利用服务,使档案更贴近百姓生活,逐步提高网站访问量。同时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的安全建设。
三、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一)加强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工作的发展创造条件。区档案局馆要继续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按照专业要求,高起点建设好现代化的、服务功能齐全的档案馆新馆。新馆要适应档案公共服务的需要,为人们利用档案提供足够的空间、完善的设施、舒适的环境,并突出文化品位、地方特色、时代气息,体现开放式、人性化,同时确保满足安全保管党和政府重要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功能的需要。基层档案室要在确保室藏档案安全保管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和利用服务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到本单位档案工作办公与机关现代化办公同步发展。
(二)拓宽档案服务领域,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积极开拓新领域,努力做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到那里,档案管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在信息条件下档案资源整合和档案开发的新思路,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⒈强化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促进档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服务“三农”为立足点,继续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抓好突出房山特色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典型,特别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档案的管理。抓住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机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研究制订或完善我区“两城八镇”档案工作、社保(镇保)档案工作等管理制度。继续加强我区462个行政村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我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健全社区档案管理机制,深化社区档案管理,巩固和提高社区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发挥作用。
积极探索作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途径和办法。加强与区国资委和区工商联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档案法制宣传、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出台档案管理办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和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档案的规范管理。
随时关注并做好我区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做到及时归档、规范整理、按时移交、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
⒉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丰富馆室藏档案资源。
区档案馆要继续做好档案的接收与征集工作,完成各基层立档单位2000年前各门类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做到纸制档案与电子数据档案同步接收,并对接收进馆档案全部进行进馆前的鉴定。
拓宽渠道,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档案征集工作提供方便,更广泛地征集散存在社会的珍贵史料,特别是具有反映本地区历史及特色的档案资料进馆,丰富和优化馆藏结构。
进一步提高馆藏档案质量,做到优质精练。完成馆藏1960年前长期保存的到期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
2006年底前完成馆藏107899卷文书档案的复查工作。对字迹褪变、纸张老化等急需抢救的馆藏重要档案、资料进行有计划的抢救修复。
基层档案室要依法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归档制度,确保本单位档案齐全完整、质量达标,作到本单位全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室藏档案内容不断丰富,并按时间和业务要求的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
⒊创新服务方式,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区档案馆和基层档案室要加大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力度,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利用工作。利用行政规范性文件阅览场所、现行文件的计算机管理与检索以及其他多种形式为群众服务,特别是通过提供网上查询、直接阅览、接待咨询等服务措施,使百姓更及时、便捷的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基层档案室要积极主动开发室藏档案信息资源,努力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参考提供依据。
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对馆藏满30年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开放条件的按期向社会开放。对未满30年的有关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依法有序地提前向社会开放。
深化档案编研工作。围绕社会需求,优化选题,努力提高编研材料的质量。加强口述档案的编研工作,深化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和开发,不断增强编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性。
加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力度。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档案展览,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档案馆新馆展厅展示房山特色,彰显房山魅力,展现“新定位、新房山、新要求、新贡献”的精神面貌,增强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
四、档案科研教育工作
以“科教兴档”为原则,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进一步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创新科研成果。针对当前亟需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研,使档案科研项目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区档案局馆要完成2-3个科研课题,并做好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区档案学会,加强学会工作,发挥学会作用,积极推动我区档案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
加大档案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对新上岗的档案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档案人员信息化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档案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知识。全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档案人员要按照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水平。
五、档案宣传工作
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借助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同时提高房山档案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区档案局馆网站,继续在网上办好《房山档案工作》,介绍档案工作动态,宣传档案专业知识,为基层提供档案工作沟通交流的平台。
六、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区档案局馆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以科学发展观把握大局,谋划发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影响档案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正确政绩观营造民主集中、团结共事、奋发向上的团队氛围,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思想教育,加强档案干部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激发广大档案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培养优秀人才。教育、倡导档案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引导档案干部学习政治、关心时事、进修文化、熟悉业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提高实际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好、业务精、工作实、纪律严,能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档案人才队伍。把广大档案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凝聚到全面完成“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上来,凝聚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上来。
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实现和完成《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区档案局馆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和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与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事业不断发展
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按照《档案法》要求,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和创造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的保证,保障全区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
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各种有效的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各类违反《档案法》的案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程序,真正做到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档案法制化水平,确保我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
通过引进人才、竞争上岗、提高学历层次等措施壮大档案干部队伍。教育档案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持和发扬档案工作者“忠于党和人民的崇高思想、维护历史面貌的求实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拼搏的顽强作风”的优良传统,作到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增强现代化管理档案的本领,成为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五、建立保障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施
档案局馆要结合实际,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规划》的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的考评,及时分析总结执行情况,充分调动全区档案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区“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全面有效落实。
房山区档案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