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是东城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五年,根据《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在总结“十五”期间东城区档案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基础上,结合东城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实际,紧紧围绕“二三六三”核心发展战略,提出“十一五”期间东城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北京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区的档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机遇、振奋精神、大胆创新、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在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加大服务力度、增强服务效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档案资源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档案教育科研普及深入,档案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档案宣传交流工作积极活跃,档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出色完成了《东城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五年间,在全市档案系统的“双先”评比中,东城区档案局两次被评为北京市档案系统先进单位;在全市国家档案馆工作认定考核中,东城区档案馆两次被认定为北京市优秀档案馆;在全市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东城区的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两次被评为北京市档案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两次蝉联北京市国家档案馆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东城区档案局还被评为东城区文明执法先进单位、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的《弘扬高尚道德进社区》活动荣获东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最佳活动,为东城区在率先中走在前列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是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时期,档案事业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既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严峻挑战。东城区的快速发展和其作为首善之区特有的优势,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将对我区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我区档案事业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如:档案开放利用程度与社会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档案工作还不能完全与东城区的经济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档案工作自身发展中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也存在不平衡、不和谐问题,档案机构、人员、设施、制度等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亟待加快等,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是对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考验。切实抓住、充分利用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是我区档案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指导思想:
东城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为目标,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一个目标,牢固树立二个意识、大力加强三个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突破(简称“1234”工程),即:紧紧围绕东城区在首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在前列这一宏伟目标,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档案信息化工作、档案科研与教育工作、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馆舍建设的新突破,为东城区在率先中走在前列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建立与首善之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和谐的档案事业。具体目标是: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需求;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在电子政务平台框架下数字档案馆建设,确保信息化环境下的社会记忆齐全、完整、安全;进一步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不断加大对全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使全区档案基础设施继续改善;档案工作自身和谐发展,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和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逐步提高,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更加扎实,档案资源内容丰富、结构合理,档案科技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综合科技水平全面提高,教育培训满足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区档案馆完成原址改扩建或选址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建成设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档案馆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水平,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档案法制宣传,促进全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1、根据东城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档案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报批工作,制定和完善与本区档案工作发展相适应的档案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2、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东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
3、认真贯彻《东城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在区人大和区政府法制办的监督指导下,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操作标准、加强整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注重检查效果;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联络员的培训与管理,使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档案违法案件,执法到位率达到95%以上。
4、严格实行《东城区档案法制宣传责任制》,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法律意识。以“五五”普法为依托,面向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档案法制教育,将档案法制内容列入本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课程;面向社区百姓和社会各界群众开展以公民享有档案利用的权利和档案馆负有档案开放的义务为重点的档案法制宣传,利用举办档案展览、上街宣传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东城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本着“统一领导、标准先行、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不断推动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共享和再利用,进一步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1、加快东城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借助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建设,充分利用政务专网平台,努力发挥局域网的功能,以信息化建设带动全区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
实现全区档案工作的网络化管理。推行档案工作信息化管理实施标准,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各项技术指标,规范各单位OA办公系统档案管理格式,实现各单位档案室与区档案馆之间档案信息的动态链接。
建立全区档案信息资源中心。对各立档单位所有档案目录进行数字化管理,继续完成馆藏档案21个全宗12571卷文件级目录及各全宗33947卷专业档案目录的数据采集,对馆藏全部开放档案原文进行数字化加工,补充完善工商户、婚档等专题目录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利用的快捷检索。
对全区电子文件实施有效管理。根据东城区电子文件产生、流转的实际特点,制定并推行《东城区电子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在各单位对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不同单位、不同数据类型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利用共享。
2、推进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建设进程。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坚持以《基于电子政务平台的数字档案馆总体框架和实现技术研究》的科研成果为理论指导、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以工程实践检验理论研究成果,保证理论研究的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和工程实践的可行性、实用性、简捷性。
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总体规划是:明确一个目标、搭建一个平台、建成八个系统。
明确一个目标,即:以“三新”(理念新、内容新、成果新)、“三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高)为努力方向,建成体现东城特色、符合档案信息化要求、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地市级数字档案馆。
搭建一个平台,即:东城区数字档案馆业务平台。依托区电子政务环境,建成区政务网与各局域网互联互通的档案信息网络,实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建成八个系统,即:东城区档案资源采集与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内部利用系统、数字档案馆对外服务系统、档案局网上办公分系统、档案局触摸屏查询系统、档案局LED信息发布系统和数据迁移系统,形成连接市、区两级的档案信息网,全面实现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四化”目标,即:电子政务文档一体化、档案资源采集网络化、档案管理模式数字化、档案利用服务多元化。
3、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各单位档案室在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上网等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较完善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档案信息的接收、存储和利用安全;区档案局要加强对本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会同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对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本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监管。
(三)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不断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东城区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充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各界群众利用档案信息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实现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奠定坚实的基础。
1、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工作发展创造条件
新世纪的东城区档案馆应该具有“四位一体”的功能,即:安全保管东城区重要档案和资料的基地、利用档案开展“三爱”教育(爱祖国、爱首都、爱东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档案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现代公共档案馆实现多种社会功能的需要,档案馆建筑要充分体现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标志性等特点。完成区档案馆原址改扩建或选址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建成设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档案馆奠定基础。
2、拓宽档案管理领域、创新档案管理模式,适应现代社会发展
建立科学完善的档案指导工作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指导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指导管理模式和指导业务标准,增加指导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指导专业技术水平。
建立科学完善的档案专业标准体系,提高档案工作标准化水平。针对纸质、电子两种不同载体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范的档案专业标准体系,将归档电子文件纳入档案实体管理范畴,进行科学有效管理。
拓宽档案管理领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首都中心城区的地域特点,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积极开拓档案管理新领域。加强对东城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中心工作,以及2008年29届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配合东城区城市管理新模式的建立,实现“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完善档案服务体系;深化社区、低保等领域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在多领域的广泛利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宜居城市、文明社区和居民生活服务;加强对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对改制企业档案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国有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及时移交进馆,尤其要加强对非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力度,扶持、引导非公企业规范档案工作。
加强对区属立档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向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档案专业技术服务。确定服务重点,强化服务职能,加大服务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机关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
3、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质量优化的档案资源体系
丰富档案信息资源。区属各单位档案室要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依法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本单位档案齐全完整,有移交任务的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区档案馆要加强档案收集工作,2008年接收区属各单位1996年——1998年永久、长期档案,重点接收企业改制前的国有档案及反映东城区“三个文明”建设重大活动的档案资料;根据首都中心城区的特点,确立档案、资料征集的方向和目标,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社会的珍贵档案;区属各单位要依法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区档案馆在做好文书档案管理的同时,加大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力度,切实将相关专门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范畴,逐步实现对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馆藏档案资源结构。
提高档案资源质量。区档案馆要认真做好进馆档案价值的鉴定及馆藏到期档案保管期限的再鉴定工作,业务部门要研究制定档案接收的质量与保管期限等接收标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重点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前的质量检查和保管期限鉴定等各项工作,确保馆藏档案资源优质精炼。
4、做好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为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奠定基础
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要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改善保管条件。区档案馆在摸清馆藏档案抢救数量的基础上,制定档案抢救工作方案,分级别、分批次抢救字迹模糊档案,做好对馆藏珍贵档案的调查和抢救工作,确保档案实体、信息的绝对安全。
(四)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类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全面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东城区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服务。
1、加大档案向社会开放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之规定,区档案馆保管的档案,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外,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一律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提前开放档案可操作性的标准和范围研究工作,依法有序地向社会提前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类档案;做好档案开放的基础工作,完成应开放档案的审定、划控和解密工作;完善档案开放制度,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部分开放档案内容。
2、深化档案利用工作
区档案馆要根据领导机关、社会各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利用需求,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增强编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性。深化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和开发,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档案文化产品。
3、积极举办档案展览等社会教育活动
区档案馆要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事件纪念日等,积极开展以举办档案展览为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档案展览及各类主题活动的水平和规模,打造东城品牌,集中展示档案馆的资源优势和社会文化功能,树立档案局馆良好的公共形象,不断增强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
(五)档案科技教育工作
依靠档案科技进步,促进档案工作发展,增强档案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的档案人员在职教育管理体系,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保障。
1、加强档案科研管理,提高档案科研工作水平
紧密结合东城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档案科研活动,提高科学研究对档案行政决策和业务工作的影响力。围绕全区档案业务建设中的难点与重点问题,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重点研究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以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着力点,加大科研成果在实践工作中应用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的层次;以科研工作带动全区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拓展档案学术研究的领域、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档案科研人才培养的步伐;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职岗位搞创新、专业领域搞科研”活动,撰写科研论文,聘请专家学者对科研论文进行评选,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学术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东城区档案事业实际工作中,促进全区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2、更新教育管理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全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培训与分别培训相结合的体制。区档案局制定全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开展相关服务。每年组织有深度、有新意的档案教育培训活动。按照市档案局和区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全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以档案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东城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各项管理工作,在组织培训新上岗档案人员学习掌握必备档案专业知识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在岗老档案员的继续培训教育工作,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档案人员信息化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根据全区档案行政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区分层次、有所侧重地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发挥档案学会作用,推动档案科研教育工作
发挥区档案学会和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定期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与档案工作的业务交流活动,促进全区档案事业的蓬勃发展。
加强与区文化馆、图书馆、地方志与党史办,以及当代史研究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在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全方位、多角度的密切合作。
开展与区际、省际档案部门,乃至国际档案界的学术研讨与业务交流活动,努力争取参与本市档案相关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参加市级乃至国家级档案学术会议,宣传东城档案工作成果,树立东城档案工作新形象。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工作
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服务,是区委、区政府赋予区档案馆的新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是档案部门社会地位提高的体现。各有关部门应将这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制定机关应当按规定将纸质正式文本及其电子文本抄送区档案馆。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指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要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接收、管理和查阅工作,对查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查阅工作顺利开展。区档案馆要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检索,提供全文查阅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为公众免费查阅提供方便。
四、实施项目
(一)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是:载体数字化、存储海量化、传输网络化、管理系统化、接收标准化。
工程建设内容是:东城区档案资源采集与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内部利用系统、数字档案馆对外服务系统、档案局网上办公分系统、档案局触摸屏查询系统、档案局LED信息发布系统和数据迁移系统。
工程建设特点是:单位档案机构通过登录安装在区政务平台上的东城区档案资源采集与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的档案进行管理,并将档案数据通过区政务网传送到东城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其数据通过东城区数字档案馆内、外部利用系统可分别对区属单位和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利用者通过触摸屏查询系统和LED信息发布系统可享受直接服务,数据迁移系统可对原有档案数据进行导入和转换,局(馆)网上办公分系统可直接和档案资源采集与管理系统对接,完成各区属单位到区档案馆的档案业务流转。依托东城区数字档案馆,最大限度地实现全区档案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共享。
工程建设总投资预算为:220万元。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为主、市级补助为辅。
(二)东城区档案馆原址改扩建或选址重建的前期准备工程
区档案馆无论是原址改扩建还是选址重建,既要满足现实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既要符合档案管理的特定要求,又要发挥档案馆为公众提供档案文件信息阅览、举办档案展览、开展社会教育活动等社会服务功能,体现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标志性等特点。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北京市档案局的要求,新建档案馆建筑必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0平方米 ,其中展厅、利用大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面积不少于 1500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区发展与计划改革委员会、区规划局和区档案局完成区档案馆原址改扩建或选址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建成设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档案馆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全区的档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作为档案事业的第一要务,在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更好地为社会各个方面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作为中心工作,积极应对档案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挑战,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提供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支持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档案法》和《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所赋予的职责,将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程,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的保证,将档案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保障档案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三)加强档案科研,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急、难、新的问题
档案局馆要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和档案协作组的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档案科学研究,有效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各种急、难、新问题,对档案事业发展方向和趋势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预见性,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四)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努力做到“三依法”
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做好档案服务。档案局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档案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
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机制和环境,充分发挥各方面人才在档案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培养一支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档案干部队伍,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
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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