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工作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档案事业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使档案工作在我区全面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建设现代化都市文化休闲区的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根据《北京市崇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现状,特制定崇文区“十一五”(2006年—2010年)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时期崇文区档案事业发展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档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档案法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馆、室的基础业务工作更加扎实,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社区档案工作实现突破,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档案培训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档案科研课题和学术研究取得新的成果。
“十五”期间档案事业取得的成绩为今后五年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社会全员档案法制意识还需要加强;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状况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档案馆和部分单位档案室的面积、设施不能满足档案数量增长和安全保管的需要;档案业务的具体规范、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档案馆、室藏档案结构应更加合理;档案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与时代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档案的开放、利用程度还需进一步深化;档案科研和学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应进一步加强等。“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有效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档案事业与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崇文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巩固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深度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不断提升档案部门服务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为我区建设现代化都市文化休闲区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的发展目标是:社会全员的档案法制观念普遍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支持力度,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更加扎实,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档案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开放、利用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尽量满足社会各界的利用需求;档案科研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培训适应档案工作的客观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档案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十一五”时期崇文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1、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要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形式多样
在宣传范围上,既要面向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普及档案和档案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又要加大对主管档案工作各级领导的宣传力度,使档案工作得到更大程度的支持和关注。
在宣传内容上,既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为核心,又要及时组织国家和本市新颁布档案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保证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落实。
在宣传手段上,既要运用编发简报、彩页、举办展览、进行培训等传统形式,又要利用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现代化手段,实现面向全社会的宣传。
在宣传频率上,既要抓紧日常宣传,又要继续通过开展“《档案法》宣传月”活动,每年掀起宣传高潮。抓住2007年《档案法》颁布20周年、《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颁布10周年的契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2、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执法联络员要提高协助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区档案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确定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实践中,把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将本区档案工作的各项业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注意收集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
根据全区档案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执法联络员队伍,强调工作职责,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联络员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协助进行档案法制宣传和检查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3、档案执法监督检查要程序规范,注重实效
坚持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及时进行区属单位档案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登记和通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根据每年的档案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细化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明确整改要求,按期进行复查,主动接受区政府法制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使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系统也要根据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地组织检查与考核,及时查漏补缺,保证本系统及全区档案工作的平衡开展。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事业应对全球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形势的必然选择。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和电子政务的加快推进,使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中心逐步向档案信息化建设转移。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努力实现与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区档案馆要进行数字档案馆建设,区属单位要进行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
1、开展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
为适应档案信息数字化形式多样性的特点,满足数字资源长久保存和网络化利用的需要,档案信息数字化必须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元数据标准。要根据国家档案局、北京市档案局已经和即将发布的各项标准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电子档案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工作不断进行修订完善。
2、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区档案馆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配备较为先进的设备,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需要。各区属单位要为档案部门配备和更新与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及相应设施,提高档案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率和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率,促使档案人员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档案管理,为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应有的物质条件。
3、继续进行档案数据库建设和数字档案资源建设
档案数据库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是检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是衡量档案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区档案馆要加强全区档案目录中心数据库建设,加快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的数据录入工作,逐步实现以计算机检索代替手工检索,并通过政府公网和档案信息网实现与其他综合档案馆目录资源共享。区属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格式,定期完成档案目录的数据录入工作。
区档案馆要加快档案全文数字化进程,建设全文数据库,至“十一五”末期,逐步完成馆藏照片档案、重点全宗利用率高的档案、已开放档案和特色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区属单位应根据市、区档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逐步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轨制”管理模式。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单位要使系统具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功能,逐步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和移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重点机关的档案部门应进行室藏重点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区档案馆要进行电子档案的接收工作。
4、加强档案网站建设
档案网站建设是档案部门和档案信息通达社会公众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档案部门之间互通互联的必由之路。区档案局馆要加强自身专业网站建设,以图文并茂、声形同存的形式和互动手段发布全区档案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馆藏概况和利用指南,公布开放档案目录,提供在线咨询,使之成为我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区属党政机关档案部门要利用党政信息网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保证依法暂不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在党政机关内部实现共享。
5、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信息技术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手段,同时,管理方式的非直观性和管理技术的复杂性也给档案信息的安全提出了挑战。档案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学习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法,解决好档案信息传输的保密和存储的安全问题。
(三)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档案馆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不仅具有收集、保管、利用档案资料的基本功能,还应具备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维护历史真实面貌、资政襄政、繁荣科研、发展经济、宣传教育等社会功能。然而目前区档案馆的面积和设施限制了各项功能的发挥。“十一五”期间,要力争按照行业标准设计建设新馆,从根本上解决库房饱和、业务技术用房紧缺、设备设施落后等问题,使档案馆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达到“四位一体”的功能要求,为提高服务和创新能力提供必要条件。
各区属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对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从硬件上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和档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区档案馆要通过深入调研,结合我区的历史和现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档案收集范围。除继续做好文书、会计档案的接收工作外,加强对科技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加大对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的征集力度,逐步形成有本区特色的馆藏档案结构体系。继续开展馆藏到期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有计划地做好馆藏濒危重要、珍贵档案的保护、抢救工作。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对馆藏档案实施分级管理。
区属单位档案部门要根据市、区档案局的统一要求,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增加制度的约束力和可行性。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对本单位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日常收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加强对专门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和管理,使室藏档案能够全面、立体、生动地反映本单位历史面貌、主要职能和工作业绩。严格执行各门类档案的整理标准,保证室藏档案质量。有移交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区档案馆要求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3、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是档案部门永恒的主题。“十一五”时期,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关注我区改革、建设、发展的大局,自觉将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与本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档案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切实保证档案事业与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区档案局要加大对我区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监管力度。随着我区“一二三”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要重点抓好区“王”字型经济磁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永外商贸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新建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档案工作,确保反映我区重要经济建设活动的档案资料完整、系统的保存下来。关注我区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督促他们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研究解决企业档案归属和流向问题。随着我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将成为我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为非公企业及时提供档案工作知识技能服务,引导非公企业规范档案工作。继续抓好社区档案工作,为建设新型现代文明社区、精品社区、和谐社区服务。
(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1、加快档案开放步伐
区档案馆馆藏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要及时进行审定,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公民个人隐私以及其它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之外,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开放。依法有序地向社会提前开放馆藏科研档案。做好开放档案的宣传工作,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群公布相应的开放档案目录和原文。
区档案馆要继续改善接待利用服务设施,在为利用者提供档案目录查询、全文检索、网上利用等方面取得进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深化档案编研工作
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要有效利用馆、室藏档案信息资源,围绕本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开展编研工作。区档案馆要继续与有关部门开展合作,在深化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开发的同时,广泛利用各种信息资源,优化选题,合理选材,增强编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性,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加编研成品的时代感,每年至少编辑完成一项成果。
3、加强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区档案馆应继续依托馆藏,并借助相关单位的力量,配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职人员爱岗敬业教育以及面向全社会的爱国主义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及历史纪念日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展览,不断提高展览质量,采用流动展与固定展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社会影响力。要继续与本区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共建活动,实现基地资源要素的整合与共享。
(五)档案科研教育工作
1、档案科研工作要力争取得高质量成果
档案科研工作要从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选取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重点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与档案馆、室基础业务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要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培养和使用,建立并实施科学、完整、规范的科研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档案科研成果的质量,争取取得在北京市和崇文区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要积极开展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成果转化,真正达到以科研促发展的目的。
2、档案培训工作要继续进行改进
“十一五”期间,区档案局要下大力量解决档案业务标准纷繁复杂、不便于掌握和档案人员更换频繁,难以保证工作质量的矛盾。要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培训范围要扩大到直接形成各种文件资料、并参与归档整理工作的人员;培训方法要继续采用知识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根据教学需要适当采用多媒体技术;培训时间要打破一年一次的周期式模式,尽量满足各单位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培训内容要打破一期培训面面俱到的做法,以单项业务的专题培训为主,找准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遵循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原则;培训教材要以自编为主,结合本区各单位实际和工作实例,立足实用,注重实效。
3、档案学会工作要突出学术性、服务性和群众性
崇文档案学会作为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发挥档案业务交流主渠道作用,紧密围绕我区档案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组织业务研究和交流活动,辅助档案部门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加强与其他区县档案学术组织及本区其他专业学、协会的联系,为会员搭建更新知识、拓宽视野的平台。要建设一支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一定业务水平的会员队伍,注重培养一批本区的档案业务研究骨干,带动全区档案业务研究水平的提高。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工作
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服务,是党和政府赋予区档案馆的新职责,是档案部门社会地位提高的体现,也是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
全区各有关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纸质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抄送区档案馆。
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指定查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场所,要制定有关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管理和查阅工作。要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及全文检索系统,为公众免费查阅提供方便。
四、实施项目
(一)新档案馆建设工程
新馆建设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利用大厅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除满足档案存放要求(按20年接收30万卷计算)以外,还应增加机关文件中心(每年接收区属机关单位上一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配齐洗印、裱糊、消毒、整理、中控、网络、培训等业务用房,使其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新馆建设既要与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保证档案馆功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拓展空间,要努力建成有文化品位、有地方特色、有现代气息、有安全保障,体现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的标志性建筑。该工程以本区政府投资为主,积极争取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的匹配资金。
(二)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对电子政务环境下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开发利用及其与档案馆原有馆藏档案的整合,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开发先进、适用的应用系统;编制或采用相关业务规范和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开展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各类档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方便、快捷地满足社会对馆藏档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利用需要。
“十一五”期间数字档案馆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电子政务平台上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和管理、电子档案接收进馆、档案信息网上发布和传递、纸质及特殊载体档案数字化、专题数据库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档案网站建设等。
(三)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程
区档案馆要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有计划地对字迹褪变、载体损毁或需要保护原件的重点档案进行抢救修复工作,通过重新整理、去污、修裱、加固等手段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通过翻拍、复印、扫描、刻录等手段制作档案复制件。分期分批进行,每年约需资金20万元,5年累计100万元。
五、实施崇文区“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档案工作的法定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资金到位,设施到位,不断改善档案工作的硬件条件,及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档案法》和《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赋予的职责。
(二)统筹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要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规划档案工作。要保证档案工作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保证档案法制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学术研究等各方面协调发展,保证档案馆和档案室工作协调发展,保证档案工作基本业务环节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协调发展,保证全区各系统、各单位、各行业档案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以人为本,注重档案专业人员的培养使用
档案系统要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各单位在调整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备选人员的已有知识基础和工作经验是否适合这一工作岗位,是否能够保持在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要为档案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提供机会,保证其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督促其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区档案局要正视区属单位档案人员更换频繁的现实,继续改进业务指导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帮助新档案人员尽快适应工作要求。同时,加紧培养一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特别是数字档案馆建设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保证全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四)抓好落实,建立规划的运行和监督机制
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未来五年档案工作的重点,建立行之有效的档案工作约束、激励、监督、反馈机制,保证档案工作层层有人抓,问题和困难项项有对策。区档案局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区有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全区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勤于交流,增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作用
丰富的档案工作实践为理论研究提出了很多全新课题。全区档案工作人员要勤于学习,对本单位档案工作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交流活动,努力提高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档案局馆和有条件的档案室要密切关注并积极宣传档案学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针对我区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档案科学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以理论研究带动工作实践向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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