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章 序言

一、良好基础

“十五”期间,全区档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三化四区”的建设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五”时期的各项任务。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法制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依法治档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高效服务,为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区各单位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以及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初步实现了档案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认真实施了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区档案馆馆藏内容逐步丰富,结构趋于合理,档案现代化管理程度有较大提高;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等多种宣传手段,有效地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档案利用工作出现了“利用人次多、普通百姓多”的可喜局面;档案科研取得了明显成绩,区档案局(馆)承担的“地市级综合档案馆档案接收与鉴定工作研究”课题先后荣获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成果二等奖、北京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区档案局(馆)被授予北京市唯一的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区档案馆被认定为北京市优秀档案馆。

二、面临形势

未来的五年,将是朝阳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新的历史性发展的重要时期。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了朝阳区新的城市功能定位,三大功能区建设及“三化四区”进程的加快推进,给档案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朝阳区正处在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时期,档案数量庞大并不断增加,现有档案工作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已凸显不足,将难以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数字朝阳、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呈现出更广泛的需求,档案工作还不能完全与朝阳区经济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为了保持朝阳区档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朝阳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北京市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朝阳区新的城市功能定位,紧紧抓住三大功能区建设快速推进的重大发展机遇,以提高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承载力为先导,以档案科研和教育为依托,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实现强区富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新朝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

基础先行。把建成现代化新档案馆作为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承载力,促进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区档案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科技支撑。本着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实施数字档案馆工程和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档案信息化设备和先进技术,强化档案科研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档案事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服务为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全面提升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项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用需求,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

 

第三章 发展目标

 

全力推进档案事业设施现代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社会化的“三化”建设,强化档案馆的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四位一体”功能。

设施现代化。以建成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新档案馆为龙头,全面整合、提升全区档案工作基础设施的承载力,满足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管理信息化。以数字档案馆初具规模为标志,不断提高全区档案信息化整体水平,档案管理信息化成为档案馆、档案室工作的主要手段,为全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社会化。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更加扎实,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档案向社会开放利用力度不断加大,档案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拓展。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以档案行政监督和执法检查为主要工作手段,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实现档案行政管理的宏观监督、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严格以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作为管理档案事业及开展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依据,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责。在档案事业发展中,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经常听取人大、政协对全区档案工作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1.加大档案普法教育。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全区普法工作内容和干部教育内容。通过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法制意识,优化档案工作的社会环境。

2.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依照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制定和完善适应朝阳区档案工作各项规定、办法,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提前开放、档案馆工作细则等方面的规定,规范全区档案工作。

3.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办理档案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项目,规范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正确行使职权,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在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和程序,每年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对全区二分之一以上单位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两年检查面覆盖全区各单位。加大对存在问题单位的监督整改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确保全区档案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二、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以建成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新档案馆为龙头,全面改善各单位档案保管和办公条件,为全区档案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1.建成新档案馆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我区新的城市功能定位,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标准,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新档案馆,为实现我区“三化四区”目标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全面满足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2.加强档案室建设

要依法加强和改善各单位档案工作基本设施条件,每年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结合工作需要和各自实际,保证必要的档案库房、办公、阅览面积。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配置相关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档案安全保管、规范管理、开发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在“十五”期间全区档案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统筹规划、利用优先、分步实施、保障安全、务求实效的原则,依托区政务信息平台,以建设数字档案馆为重点,以推广应用朝阳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为基础,构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朝阳区档案信息化体系,与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一)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

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是“十一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区档案馆要在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数字档案馆建设初具规模,为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奠定基础。

1.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数据资源整合。开发建设数字档案信息采集、存储管理、传输利用三大部分组成的软硬件平台;建设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照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四个档案信息数据库。应用档案馆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字化档案的管理安全。到“十一五”时期末年,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全部实现机读检索,档案原文数字化达到30%以上,馆藏珍贵、易损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实现数字化检索达到100%。

2.规范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根据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和北京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朝阳区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和《朝阳区档案馆电子档案接收暂行规定》,通过推广应用朝阳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协调统一各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数据格式标准。力争在“十一五”初期,实现全区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数据格式的规范与统一,“十一五”期末,实现全区电子档案的网上移交。

3.完善档案网站建设

不断完善区档案网站建设,加大档案信息的公布力度,利用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网上数据管理、档案信息集聚和发布,将区档案馆纳入全区基础信息资源库系统建设之中,实现资源共享,构建为全区各单位和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平台,强化为社会各项事业和群众的服务功能。

4.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建立较完善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存储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做好档案信息的异地备份存储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系统、网络、应用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

(二)加强档案室信息化建设

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计划,在开发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设置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实施全区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逐步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与移交。配备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相适应,能够满足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统一使用朝阳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件的积累、著录、归档、移交进馆等工作,保证电子文件的齐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络资源的作用,将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现代化管理系统当中,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全区各立档单位的文书处理、文件归档、保管、鉴定、移交进馆、利用等工作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档案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技能,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重要程度逐步开展室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四、拓宽档案管理领域

要紧紧围绕“三化四区”建设进程和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捕捉全区中心工作信息,拓展档案工作服务领域,着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全面做好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安全。

1.深化城市社区档案工作。适应城市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深化社区档案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基础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之中。各街道和地区办事处要加强对本地区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的协调与指导,为构建和谐社区和城市建设服务。

2.强化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档案工作。适应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强化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需要,继续加强全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在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就业、拆迁、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档案的管理,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的指导,为我区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与实现做好档案资料的基础准备,为农村建设和为农民提供服务。

3.健全三大功能区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继续加强对奥运、CBD和电子城三大功能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有关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为三大功能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紧密围绕我区三大功能区建设及交通、能源、市政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加强有关档案的监督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区将承办和举办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以及面临的区划、机构变动及突发事件,要认真落实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备案制度,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珍贵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及时移交进馆。

4.推动企业档案工作。探索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档案管理模式,加强对企业档案工作的分类指导,搞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档案工作,落实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企业档案的依法监管。依法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兼并、破产中档案的归属与合理流向工作。面对朝阳区域内非公企业众多的情况,扶持、引导非公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档案业务服务。

五、夯实基础业务建设,拓展档案服务功能

(一)进一步强化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

区档案馆是我区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安排,按照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要求,建成软硬件与全区三个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的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档案馆。

.依法加强档案收集工作

区档案馆要按照改善结构、丰富和优化馆藏、办出特色的方针,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按照历史和现实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区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加强对各类有保存价值档案的收集。要完成2000年以前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开展各专业档案的接收工作。根据朝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适当扩大进馆范围,开展对有代表性的、反映朝阳特色的三级单位档案的接收工作。及时接收全区重大活动档案和撤销单位的档案。加大档案征集工作宣传力度,拓宽渠道,广泛搜集线索,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征集,依法有偿征集或征购反映朝阳区特色和历史的珍贵档案。

2.扎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完善电子档案的接收、保管、有效利用的管理办法,开展接收电子档案进馆工作;进一步完善库房管理制度,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完成全部馆藏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继续开展馆藏重要和珍贵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探索实行馆藏永久档案的分级管理;继续完善馆藏档案检索体系,满足利用工作需要。

3.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依法落实开放档案的审查、批准、公布,按期完成形成满30年档案向社会的开放工作,依法开展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等类档案提前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方便社会对档案的利用;从为中心工作服务出发,每年完成一个编研成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工作规范,逐步改善接待利用条件,继续实施对低保人员免费查档的政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利用档案信息的需要;发挥档案馆教育基地的功能,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举办朝阳区区情、馆藏精品档案陈列展等三个档案展览,并配合开展多种活动,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利用服务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软件网络管理系统,方便网上查询,促进政务信息的开发利用,拓宽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渠道,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二)加强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

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为主,以实施目标管理为辅,不断夯实各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基础。全区新增10家单位达到北京市区县属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单位职能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归档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对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的力度,确保归档文件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档案利用便捷。搞好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依法按期向区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利用工作。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改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实体、信息的安全。加强对室藏特殊载体档案的抢救工作。落实责任制,对发生重大档案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档案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在本系统、本单位中形成严密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明确责任,依法落实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强化档案教育科研工作

在对档案工作发展趋势和难点问题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进馆范围、网络环境下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和档案管理与评估方式等课题的研究,力争取得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强优秀档案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推动档案学术研究工作。

积极引进档案专业的高素质人才。要通过开展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科学研究、国内外考察等形式,对档案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教育。

依法对新上岗档案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保证每年全区档案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五年累计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60学时,全面改善档案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 实施项目

 

一、档案馆建筑建设工程

区档案馆新馆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对档案馆建设的要求,具有以下功能:全区重要档案的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档案科研、业务交流基地,可持续充分发挥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的,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档案馆。新档案馆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 平方米,要力争2006年完成选址、立项和设计工作,并开始进行主体建设,2007年进行内、外部装修和设备安装,2008年投入使用。

二、数字档案馆工程

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目标是对传统档案的数字化,对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档案接收、管理以及开发利用提出的完整方案;开发应用系统;编制或采用相关的业务规范和标准;建设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库,通过纳入全区信息基础工程建设,充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数字档案馆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接收电子档案系统;重点馆藏档案数字化和在网上的发布和传递;支持以网络链接的政府信息资源库和其它档案馆的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档案的目录和全文的多途径检索,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支持对馆藏各种档案实体的自动化管理。

三、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程

区档案馆馆藏重要档案、破损、字迹褪变等纸质档案,以及声像、珍贵字画等档案资料属于重点抢救范围。区档案馆要制定专项计划,增加必要的设备,按期完成重点和珍贵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要求,依法从财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方面给予保证,使之与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总投入保持相适应的比例,保障档案工作协调发展,优化档案工作环境。各单位要站在“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依法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十一五”期间,全区继续推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和认定活动,继续实行对达到北京市区县属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级标准单位奖励3万元的制度。

二、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教育档案工作者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服务方向,保持和发扬档案工作者“忠于党和人民的崇高思想、维护历史面貌的求实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拼搏的顽强作风”的优良传统。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关心爱护干部,调动一切积极性,逐步建立人尽其才的科学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快形成掌握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

三、加强规划任务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本规划要成为编制“十一五”期间全区档案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的重要依据,要将主要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予以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制定符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具有阶段目标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好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划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全区落实规划的意识与自觉性。区档案局负责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2008年,区档案局组织中期检查、评价,及时分析执行情况,有效指导实施工作,保证规划的落实成效。同时,根据档案工作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对规划的任务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十一五”末,区档案局联合区发改委,对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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